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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文化之中的音乐?

    原创 CCMP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22-12-22 10:00 发表于北京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坚实后盾,向社会传播音乐文化的重要途径。

    190篇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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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伯瑜,中央音乐学院教授。曾留学芬兰,获博士学位。2002—2011年,主持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工作,为中央音乐学院建立“世界音乐演奏实习中心”“乐器博物馆”,创办“世界音乐周”“一带一路音乐教育联盟“。

    曾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基金和出版基金,发表论文百余篇。获教育部、宣传部等六部委授予的留学归国人员个人成就奖;第一届中国文艺评论“啄木鸟杯”优秀作品奖;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主要论著有:Mathematical Rhythmic Structures of Chinese Percussion Music: An Analytical Study of Shifan Luogu Collections(英文版,芬兰土尔库大学出版社1997)、《中国音乐术语选译900条》(英文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变革社会中的中国传统音乐——河北省白洋淀圈头村“音乐会”的调查研究与音乐收集》(中英文对照版,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云南省个旧市大中镇洞经会调查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4)、《音声内外的民族音乐学思考——实践篇》(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21)。
    主要译著有:《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英译中,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世纪之交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英译中,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Chinese Traditional Instrumental Music(中译英,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6)、《西方应用民族音乐学理论与实践》(英译中,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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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音乐,人类的生活将是一个错误!”尼采用此名言表达音乐艺术对人生的价值。民族音乐学可以把此名言延伸到更加广阔的领域,以展示音乐之于人生更加深刻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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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作为文化


    民族音乐学包罗万象,认识角度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共识,即音乐不仅仅是音乐本身,还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而且在研究中需要把世界多元的音乐品种纳入到研究的视野之中,由此使得民族音乐学家对待音乐有了不同的态度。

    那么,民族音乐学看待音乐的基本观点会发生什么变化?

    1

    其一,   

    音乐无国界

    人们常说音乐是国际语言,声音本身不具有文化的界限和隔阂。当把此延伸到音乐的意义时,情况会发生变化。我们可举一个音乐的例子来说明。中国有一首著名的琵琶协奏曲《草原英雄小姐妹》,是20世纪70年代由吴祖强、王燕椎和刘德海创作的。1972年中美建交时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访问中国,在首都体育馆演奏了此曲,由刘德海先生担任琵琶独奏。

    尽管,波土顿交响乐团的长笛演奏家吹出了《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的旋律,如果没有人告述他这段旋律的内容,他怎么可能把此旋律与毛主席产生关联?如果不能,音乐是国际语言从何而来?音乐是国际语言指的是声音的感知,还是声音的意义?跨文化人群之间怎么能够了解音乐的意义?民族音乐学在音乐的“语义”层面上对跨文化之间的音乐互通性提出了质疑。

    2

    其二,   

    介于文化与艺术之间

    时至今日,世界各地的人们几乎都不反对将音乐视为艺术的存在,而且有时候还会把本不是音乐的声音作为音乐,并作为艺术来对待,有把艺术范围扩大之态势。

    佤族人把木鼓当作具有灵性的物体来对待,这种灵性即女性的象征性,演奏木鼓体现着生殖崇拜。所以,砍伐树木是由男性来完成的;在把树干拉到村里时,树干上要站立着一位男性;演奏木鼓的人是男性;演奏时两个鼓槌是竖着击奏的。由此,我们更加理解了木鼓产生的根源,理解了演奏木鼓的元意义。今天,这种含义正在逐渐地消失,木鼓演奏成为了艺术。

    3

    其三,   

    介于有声与无声之间

    音乐是听觉艺术,没有了声音音乐便没有了意义。尽管白居易写出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名句,凯奇创作出了《433》,这些都是在有声的参照下构成了“无声”的意义。然而,有些音乐品种,当我们从声音上捕捉其意义的时候,我们似乎站错了位置。

    河北许多村落有“音乐会”,在某一地区大面积地存在村落化的音乐会社在全球也是不多见的现象。这些音乐组织整合了村落间的家庭单元,他们自己传授着自己的音乐,并为当地的民俗活动服务。在把故去者的灵魂送走之时需要有“音乐会”的存在。可见,“音乐会”所演奏的“音乐”这种民俗活动并非是闲暇时的娱乐,而是固定时间段的村落庙会和以家庭为单位的丧葬仪式。庙会中,在神像前需要有‘音乐会’的存在;在葬礼上,在故去者的遗像前需要有“音乐会”存在。它们并非为现世人所奏,而是为我们所崇拜的神灵,以及将要以灵魂形式继续伴随现世世界的故人而演奏的。对于现世人来说,这种声音无需听到,音乐本身不是为现世人所奏的。如果我们把此作为能够听到的实际音响,还不如说是想象中的“虚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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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四,   

    介于“美”与“不美”之间

    2002年我在山西采风时,在一个葬礼上听到了当地的戏曲演唱,唱的是山西梆子《哭皇天》。演唱者用咋音唱法,声音沙哑、高亢,非常震撼。几年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所举办的“世界音乐周”的演出中,曾邀请山西忻州地区同样唱法的演员来北京,在中央音乐学院演奏厅举办音乐会。刚一演唱,很多听众便用双手堵上了耳朵,有的人“逃出了”演奏厅。对于演唱者来说,追求这种效果是他们演唱的目标,但对于跨文化的甚至中国之内跨地区的听众来说,这几乎是一种不能够被接受的演唱方法和声音效果。

    这种美感是跨文化的,是在欣赏“他文化”的独特性。可见,在跨文化的语境中,音乐之美并非单纯的“好听”,而是不同文化间所存在的独特品质。多元文化语境中的音乐,缺乏了独特性,美又从何来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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